古建筑紧急照明系统必须处于连续运行状态
2020-02-17
古建筑紧急照明的设计必须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自动照亮出口路线。根据NFPA 101第7.9.2.2节,紧急情况定义为主电源故障或配电板上保险丝断开。也可以将其定义为直接或间接影响正常光照水平的任何手动操作。这些古建筑紧急照明系统必须处于连续运行状态,或者应该能够在单独发生的情况下自动运行,而无需手动重置。
后备电源
所有古建筑紧急照明灯必须放在发电机或电池备用电源上。根据NFPA 101 7.9.2.3,用于古建筑紧急照明备用电源的任何发电机都必须根据NFPA标准110进行操作和维护。标准110规定了发电机要求和测试程序。在NFPA 101第7.9.2.4节中,介绍了备用电池的标准。在此标准下,只能使用可靠的可充电电池,并且所使用的任何电池都必须符合国家电气法规。
测试中
NFPA 101第7.9.3.1节指出,必须根据三种指定方法之一对所有古建筑紧急照明组件进行测试。第一种方法是持续至少30秒的测试,该测试必须每30天执行一次。第二种方法可以在电池供电的系统上使用,并且必须每年执行至少90分钟。第三个测试选项允许每30天使用特殊的诊断设备来测试系统。业主应保存所有测试和检查记录,以备当地消防长官要求进行审查。
出口标志
出口标志要求在NFPA 101第7.10节中概述。根据此标准,所有出口标志必须至少以6英寸高的字母显示“出口”一词。在建筑物被占用的所有时间,标志必须一直亮着。出口标志照明必须至少提供5英尺长的烛光,可以通过外部或内部光源提供。这些标志应放置在所有出口门和楼梯间,并在出口路径不清楚时配备箭头。